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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評論網 | 自由廣場》釐清粗油通報義務 建立流向追蹤

釐清粗油通報義務 建立流向追蹤

中聯油脂事件引發爭議,外界質疑台糖驗出脫膠黃豆粗油苯駢芘異常後,僅拒收未通報,是否違反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。判斷此事,關鍵不在事後知道該批油曾有異常,而是當時誰實際掌控油品、誰能決定用途流向,以及誰有能力停止製造、出貨或辦理回收。

本案真正揭露的是流向管理制度仍有斷點。政府應建立「不合格食品原料轉作非食品用途」的申報與追蹤機制,並銜接食安法第九條既有追溯追蹤制度:由實際持有及處置業者申報數量、用途、受讓人與最終產品,並由原料所在地主管機關查核;跨縣市移轉時,相關機關應共享資料,確保不回流食品供應鏈。採購人拒收時,可將檢驗資訊納入系統作為風險訊息,但不因此取代持有人與製造業者的法定責任。

 

👉全文詳見「自由時報」:「自由廣場」釐清粗油通報義務 建立流向追蹤

https://talk.ltn.com.tw/article/paper/17656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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